“刑事办案+多元”融合模式 未检综合履职的新晃实践
2023-12-15 17:12: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147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玥)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今年以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导向,善于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线索,不断在履职办案中积极开拓“刑事办案+多元”模式的融合性工作思路,努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融合业务培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素能

       举办全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实训班,植入综合履职理念,提高未成年人检察队伍素能。自未成年人检察2.0系统上线以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及时进行学习研讨,掌握最新工作要求、评价指标、办案程序、案卡填录等流程,对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进行传导培训,夯实履职基础素能。11月6日至10日,我院未检业务骨干许丹参加省检察院组织举办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11月17日,组织全院检察干警召开业务培训传学讲学会,会上,主讲人许丹围绕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以及综合履职等方面疑难复杂问题,将培训班所学内容和精神进行传导式教学。
       融合检察建议,促进涉未成年人案件诉源治理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根据具体个案办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深层次社会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实现“防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的诉源治理价值
       近期,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教育部门在学生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的管理监督漏洞。11月,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向县教育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宿舍出入管理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公安、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职,积极接受检察监督,以久久为功的韧性做好整改落实,构建多元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体系。加强部门协作,严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11月 28 日,新晃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杨鹏在制发的《检察建议书》上作出批示。对相关责任部门接受检察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支持肯定了我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融合司法救助,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精准对接
     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着力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实到未成年人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始终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向未成年被害人或符合条件的其他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0月31日,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奇文向被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邀请市级人民监督员对杨某某司法救助案件救助金发放过程进行监督。该案系我院未检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发现,通过内部线索移送,负责未检和控告申诉的干警主动上门核实杨某某家庭基本情况,赴所在乡镇走访调查。发现杨某某及其母亲智力发育迟缓,杨某某父亲系残疾人,二人均由杨某某父亲照顾,家庭收入微薄,经济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作出司法救助的决定。通过最新回访情况得知,杨某某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并参加怀化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获得中小学生组第二名。
      融合数字检察,探索未成年人检察数据赋能
      探索大数据检察赋能,尝试构建“业务主导 数据建模”的未成年人数字检察工作平台,实现多方资源整合,进行有机融合履职。以线上与线下并行,智能互联与协作机制共进等方式,形成检察办案、公安刑侦、法院裁判、互联网检索等多个数据池,实现数据畅联,打破信息孤岛。积极围绕校园周边违规经营,学校、教育机构员工从业禁止,医疗、宾馆行业强制报告落实等研发大数据模型,形成未检数字化多场景应用矩阵。对检察机关内部统一业务系统案件受理数据、教育局在职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筛查数据、公安局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数据等进行整合建模,排查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拟聘用人员,降低未成年人遭受教职员工性侵害的可能性。
       融合内外协作,督促未成年人行政执法监管

       内外协作一体化,从“单兵突进”履行检察职能,向依法监督以“我管”促“都管”并重。10月,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召开关于校园周边烟草销售问题协商会。会议重点讨论了关于建立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园周边烟草制品联合监管清理整顿的协作办法及措施,深入推进未保、未检工作落地落实。

       11月27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此次行动重点监督校园周边商户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严格执行合理布局的规定(中小学校出入口周围五十米范围内不予设置零售点);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的行为。联合检查组对兴隆小学、新寨中小学周边距离校门口80米以内的小商店、彩票站、超市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当天,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还根据检察官建议向全县大中型餐饮企业发出完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明显标识的倡议,并得到积极配合与反馈。


      融合机制创新,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
      通过机制创新把“四大检察”有机融合,以集约化办案发挥融合办案的优势,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6月1日,与县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女童保护中心制度》。成立女童保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女童权益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将留守女童、贫困女童、残疾女童等设定为重点关注人群,为女童全面创造健康成长环境。

      11月28日,与县公安局、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就全县学校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其中,重点明确了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的录入标准;教职工入职查询范围;查询申请、查询结果告知、被查询人复查提请等程序。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监督机制、沟通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相关内容,为有效预防和打击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奠定良好基础。
     11月30日,与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会签《新晃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园周边烟草制品联合监管清理整顿的协作机制》,巩固本县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卷烟零售点集中清理整顿专项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卷烟零售点清理整顿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融合法治宣教,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2023年以来,新晃县检察院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抓手,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2名员额检察官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为2千多名学生送去法治专题讲座22场,发放宣传手册3千余份。结合四长下访、送法下乡等宣传活动对乡镇(社区)群众开展宣传40余次。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学校师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团县委、关工委等单位走进检察院,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支持了解。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配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未检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延伸预防触角。


      以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为圆心,一站式链接社会保障、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形成全方位立体式救助体系。凝聚多方合力,加大融合力度,不断深化未检综合履职,实现人民所盼与检察所能的精准对接,打造更符合群众所想、所盼的未检品牌。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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